又到升学季,又一批学子要到新的学校进一步深造。家庭贫困的孩子怎么办?在宁夏,不论是学前儿童,还是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不论你是发奋读书的初中生、高中生,还是风华正茂的大学生,只要上学有经济困难,国家都会提供适当的帮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多年来,自治区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措施,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资助范围上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在资助效果上实现了‘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8月5日,自治区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其中,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助学金面向全区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入校当年可向所在学校申请;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每生每年20000元,入校后第二年向所在学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面向全区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中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完成学业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部门申请。
在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助学金,按一定比例资助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预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可以分为2至3档,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申请条件: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以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等,每生每年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面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中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完成学业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20年。此外,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院校)中生源为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农、林、师范专业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部分学校的部分专业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可以向学生收取差额部分学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4200元。同时,还建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延缓相关费用的缴纳。
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全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无需主动申请,国家免学费,免学费资金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补助学校;对于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六盘山区等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学生入校后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从2019年起,我区还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此外,“9+3”职业教育资金,对宁夏山区九县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免除住宿费、教科书费并增补生活费,每生每学年免除住宿费800元、书本费400元、增补生活费500元。(秦一舟)